B44.1

黴菌性肺炎

Fungal pneumonia

感染科 · Infectious Disease

ICD-10 · B44.1 感染科 呼吸道感染

ICD-10 診斷碼

代碼
B44.1
中文名稱
黴菌性肺炎
英文名稱
Fungal pneumonia
分類
呼吸道感染

黴菌性肺炎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感染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B44.1(黴菌性肺炎)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黴菌性肺炎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患者主訴發燒38.5°C、咳嗽伴黃痰、呼吸困難加劇一週。過去病史有糖尿病控制不佳,近期曾因細菌性肺炎住院並使用廣效抗生素兩週。
O
體溫 38.8°C,呼吸速率 24 次/分,血氧飽和度 92% (室內空氣)。聽診右下肺野有粗糙囉音及叩診濁音。無明顯淋巴結腫大。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黴菌性肺炎如何與細菌性肺炎區別?

黴菌性肺炎的診斷常需結合宿主危險因子(如免疫抑制、長期廣效抗生素使用)、特殊影像學表現(如暈輪徵、空氣新月徵)及微生物學證據(痰液、支氣管肺泡灌洗液或組織培養發現黴菌),且對一般抗生素治療無效。細菌性肺炎則常有急性發作、痰液革蘭氏染色陽性菌、對廣效抗生素反應佳等特點。

申報黴菌性肺炎 (B44.1) 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

申報 B44.1 時,可搭配胸部X光 (如 33001C 胸部X光攝影)、胸部電腦斷層 (如 33075C 胸部電腦斷層掃描)、痰液或支氣管肺泡灌洗液的黴菌培養 (如 14032C 黴菌培養及鑑定)、血清黴菌抗原檢測 (如 Galactomannan 或 Beta-D-Glucan 檢測,若有健保碼可申報),以及全套血液檢查 (08011C) 和 C 反應性蛋白試驗 (12015C) 監測發炎指標。

黴菌性肺炎治療多久未見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黴菌性肺炎治療後,若經適當抗黴菌藥物治療 7-14 天後臨床症狀(如發燒、呼吸困難)及影像學表現(如浸潤範圍)無明顯改善或惡化,應考慮重新評估診斷、藥物敏感性、藥物劑量是否足夠、藥物吸收問題,或是否有其他共病、抗藥性菌株感染,並考慮轉介至胸腔科或感染科專科醫師進行進階檢查,如支氣管鏡檢查或肺部切片。

感染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感染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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