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扁桃腺肥大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耳鼻喉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扁桃腺肥大 (J35.1) 如何與急性扁桃腺炎 (J03.90) 區別,以避免申報錯誤?
扁桃腺肥大主要表現為扁桃腺體積增大,可能伴隨呼吸道阻塞症狀 (如打鼾、睡眠呼吸中止),但通常無急性感染徵象 (如發燒、喉嚨劇痛、扁桃腺化膿)。急性扁桃腺炎則有明顯發炎反應,如扁桃腺紅腫、有膿點、發燒、頸部淋巴結壓痛,且病程較短。病歷記錄需明確區分有無急性感染症狀,以支持 J35.1 或 J03.90 的診斷。
申報扁桃腺肥大 (J35.1) 時,可搭配哪些檢查或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或評估病情?
評估扁桃腺肥大導致之呼吸道阻塞程度,可參考申報 28002C 鼻咽鏡檢查,並依規定檢附影像報告。若懷疑有過敏性鼻炎加重阻塞,可考慮搭配 08012C 全套血液檢查 II (七項) 或 12031C 免疫球蛋白E,以評估過敏體質。若有鼻塞症狀,可參考局部治療如 54019C 耳鼻喉局部治療-膿/痂皮取出或抽吸 (若有分泌物) 或 54024C 鼻腔沖洗。
扁桃腺肥大經保守治療多久後,應考慮轉介耳鼻喉科專科醫師或進一步評估?
扁桃腺肥大若經 4-6 週的鼻噴劑等保守治療後,打鼾、睡眠呼吸中止等症狀無明顯改善,或甚至惡化,且扁桃腺體積仍持續造成顯著呼吸道阻塞,則應考慮轉介耳鼻喉科專科醫師,評估是否需進行睡眠多項生理檢查 (PSG) 或考慮手術介入,如扁桃腺切除術。
耳鼻喉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耳鼻喉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