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鱗狀細胞癌 SCC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皮膚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鱗狀細胞癌如何與日光性角化症 (Actinic Keratosis) 和基底細胞癌 (Basal Cell Carcinoma) 區別?
鱗狀細胞癌通常表現為快速生長、質地堅硬、邊緣不規則且可能伴有潰瘍或結痂的紅色斑塊或結節。日光性角化症為癌前病變,多為粗糙、鱗屑狀的紅斑,通常無潰瘍。基底細胞癌生長緩慢,常呈現珍珠樣邊緣、中央凹陷或潰瘍,有時可見微血管擴張。最終確診需依賴病理切片檢查。
申報皮膚鱗狀細胞癌 (C44.92) 時,可搭配哪些常見處置代碼?
診斷階段可搭配皮膚切片、穿片與縫合 (51001C, 51002C, 51003C)。治療階段主要為手術切除,術後傷口處理可參考淺部創傷處理 (48001C-48003C)、深部複雜創傷處理 (48004C) 或傷口處置 (48010C)。換藥則有小換藥 (48011C)、中換藥 (48012C)、大換藥 (48013C)。拆線可申報 48025C。對於特定表淺病灶,電燒治療 (51005C, 51006C) 亦可列為考量。
針對鱗狀細胞癌的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病歷應詳實記載病灶的具體位置、大小、形態、顏色、質地及病程變化,並記錄患者的危險因子 (如長期日曬史、免疫抑制)。診斷依據需明確,如臨床高度懷疑或已取得病理報告。治療計畫應與診斷及病理結果相符,並記錄手術範圍、術後傷口狀況及衛教內容。術後追蹤應說明追蹤目的 (如監測復發、淋巴結評估) 及每次回診的具體發現,尤其需檢附病理報告以支持所有切除相關的申報。
皮膚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皮膚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