鱗狀細胞癌 SCC
Squamous cell carcinoma of skin · 皮膚科(Dermatology)
ICD-10: C44.92 皮膚科 皮膚惡性腫瘤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鱗狀細胞癌 SCC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C44.92(鱗狀細胞癌 SCC)時,常見注意事項:
- 申報皮膚鱗狀細胞癌相關切除手術費用時,病歷應檢附病理報告以支持診斷與治療必要性,避免違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腫瘤之長度可參考以最大直徑計算。
- 針對疑似鱗狀細胞癌病灶,初期診斷性切片 (如 51001C, 51002C, 51003C) 應詳實記錄病灶特徵、大小及位置,以區別良性病灶或日光性角化症,並作為後續治療計畫的依據。
- 鱗狀細胞癌的治療方式(如手術切除、電燒 51005C/51006C 等)應與病灶的臨床分期、大小、位置及病理報告結果相符,避免申報 0010A 採用之療法不符醫療常規。例如,電燒治療限於面積符合規定之皮膚腫瘤。
- 鱗狀細胞癌患者的術後追蹤或輔助治療,應於病歷中明確記載復發風險、淋巴結評估或轉移監測等具體理由,以支持連續就診的必要性,避免違反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
鱗狀細胞癌 SCC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主訴:75 歲男性,右臉頰一潰瘍性腫塊約 3 個月,逐漸變大且偶有滲液及出血,觸碰會痛。有長期務農日曬史。 |
|---|---|
| O | 理學檢查:右臉頰顴骨處有一約 2.0 x 1.8 公分,邊緣不規則隆起,中央呈火山口樣潰瘍並覆蓋黃色結痂之紅色硬結。觸診質地堅硬,周圍皮膚可見日光性彈性組織變性。無明顯局部淋巴結腫大。 |
| A | 鱗狀細胞癌 SCC (C44.92),診斷依據為臨床上快速生長、潰瘍性硬結,且患者具長期日曬危險因子。待病理切片結果確認。 |
| P | 治療計畫:安排局部麻醉下病灶廣泛性切除手術。術後傷口以 48011C 小換藥照護,預計 7 天後回診拆線 (48025C)。衛教防曬及觀察傷口變化。口服止痛藥 Acetaminophen 500mg QID PRN x 3天。 |
鱗狀細胞癌 SCC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術後傷口照護:術後可參考使用含抗生素之外用藥膏,如 Fusidic acid cream BID,塗抹於傷口處,以預防感染,療程約 7-10 天。
- 表淺型病灶輔助治療:對於經病理證實為原位鱗狀細胞癌 (Bowen's disease) 或極表淺型鱗狀細胞癌,若不適合手術,可考慮局部塗抹 5-fluorouracil cream 5% QD-BID,療程通常為 3-6 週,需密切監測局部反應。
- 術後止痛:術後疼痛可參考口服 Acetaminophen 500mg PRN Q4-6H,每次 1 顆,不超過每日 4 顆,視疼痛程度服用 3-5 天。
常見問題
鱗狀細胞癌如何與日光性角化症 (Actinic Keratosis) 和基底細胞癌 (Basal Cell Carcinoma) 區別?
鱗狀細胞癌通常表現為快速生長、質地堅硬、邊緣不規則且可能伴有潰瘍或結痂的紅色斑塊或結節。日光性角化症為癌前病變,多為粗糙、鱗屑狀的紅斑,通常無潰瘍。基底細胞癌生長緩慢,常呈現珍珠樣邊緣、中央凹陷或潰瘍,有時可見微血管擴張。最終確診需依賴病理切片檢查。
申報皮膚鱗狀細胞癌 (C44.92) 時,可搭配哪些常見處置代碼?
診斷階段可搭配皮膚切片、穿片與縫合 (51001C, 51002C, 51003C)。治療階段主要為手術切除,術後傷口處理可參考淺部創傷處理 (48001C-48003C)、深部複雜創傷處理 (48004C) 或傷口處置 (48010C)。換藥則有小換藥 (48011C)、中換藥 (48012C)、大換藥 (48013C)。拆線可申報 48025C。對於特定表淺病灶,電燒治療 (51005C, 51006C) 亦可列為考量。
針對鱗狀細胞癌的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病歷應詳實記載病灶的具體位置、大小、形態、顏色、質地及病程變化,並記錄患者的危險因子 (如長期日曬史、免疫抑制)。診斷依據需明確,如臨床高度懷疑或已取得病理報告。治療計畫應與診斷及病理結果相符,並記錄手術範圍、術後傷口狀況及衛教內容。術後追蹤應說明追蹤目的 (如監測復發、淋巴結評估) 及每次回診的具體發現,尤其需檢附病理報告以支持所有切除相關的申報。
皮膚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皮膚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