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基底細胞癌 BCC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皮膚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如何區別基底細胞癌與其他常見皮膚病灶?
基底細胞癌 (C44.91) 臨床上需與脂漏性角化症、黑色素痣、鱗狀細胞癌及纖維瘤等鑑別。基底細胞癌常見珍珠樣邊緣、微血管擴張、中央凹陷或潰瘍,且生長緩慢。脂漏性角化症表面常呈油膩、疣狀,有「黏貼」感;黑色素痣通常邊緣規則且色素均勻;鱗狀細胞癌則常有角化、結痂或潰瘍,生長速度較快。最終確診需仰賴皮膚切片病理檢查。
申報基底細胞癌 (C44.91) 時,可搭配哪些常見處置代碼?
申報基底細胞癌 (C44.91) 時,常見搭配的處置代碼包含診斷性切片 (如 51001C 皮膚切片、穿片與縫合-一針),以及治療性切除手術 (如 51003C 皮膚切片、穿片與縫合-三針以上)。若病灶較小或為淺層型,亦可搭配電燒灼治療 (51005C 單純或 51006C 複雜) 或冷凍治療 (51017C 液態氮冷凍治療)。術後傷口處理則可申報 48001C 至 48003C (淺部創傷處理) 或 48010C (傷口處置) 及換藥代碼。
記錄基底細胞癌病歷時,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降低基底細胞癌 (C44.91) 核刪風險的病歷記錄要素包含:詳細記載病灶的臨床特徵 (大小、形狀、顏色、邊緣、質地、有無潰瘍或出血、微血管擴張等)、病程演變、鑑別診斷考量。最關鍵的是,所有切除手術 (如 51001C-51003C) 必須檢附病理報告以支持診斷。若進行電燒或冷凍治療,應明確記錄病灶數量與面積,以符合處置代碼的申報原則。對於術後追蹤,需記錄復發或殘餘病灶的具體證據。
皮膚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皮膚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