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發炎後色素沉著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皮膚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此疾病如何與最相似的鑑別診斷區別?
發炎後色素沉著 (PIH) 與肝斑 (melasma) 兩者均為後天性色素沉著。PIH 的特徵是病灶分佈於先前發炎或受傷的部位,邊界常不規則,顏色從棕色到深棕色。肝斑則多見於臉部陽光曝曬區域,如額頭、顴骨、上唇,呈對稱性、地圖狀分佈,且與荷爾蒙變化、日曬有關。病史中是否有明確的發炎或創傷事件是區分 PIH 的關鍵。
申報此 ICD-10 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
L81.0 申報時,若色素沉著是因前驅發炎(如痤瘡、濕疹)導致,且該發炎仍需處理,可搭配處理原發病灶的處置代碼。例如,若有殘餘的痤瘡粉刺或膿皰,可參考申報 51004C 皮膚簡單切開或切除不縫合 處理粉刺或膿皰引流,但需注意「痤瘡病患,外用藥膏以2種為限,且須機轉不同。」以及「Acne therapy 不論數目多寡,以申報一次51004C『皮膚簡單切開或切除不縫合(含膿庖切開)』為原則,並不得再合併申報其他相關治療。」的審查注意事項。若有傷口處理,可搭配 48010C 傷口處置 或 48011C 小換藥 等。
治療多久看不到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發炎後色素沉著的治療通常需要耐心,一般外用藥物治療 3-6 個月後應可觀察到初步改善。若經過 6 個月以上規律治療,且患者依從性良好,但色素沉著仍無明顯淡化,可考慮轉介至醫學美容專科評估進階治療,如化學換膚 (chemical peel) 或雷射治療 (laser therapy),或重新評估是否有其他潛在的色素沉著原因。
皮膚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皮膚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