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75.0

臭汗症

Bromhidrosis

皮膚科 · Dermatology

ICD-10 · L75.0 皮膚科 皮膚附屬器疾病

ICD-10 診斷碼

代碼
L75.0
中文名稱
臭汗症
英文名稱
Bromhidrosis
分類
皮膚附屬器疾病

臭汗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皮膚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L75.0(臭汗症)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臭汗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主訴:雙側腋下及鼠蹊部有持續性濃烈體味已達八個月,尤其運動或壓力大時更明顯,嚴重影響社交活動與自信心。曾嘗試多種市售止汗劑及香水,效果不佳。
O
理學檢查:雙側腋下及鼠蹊部皮膚外觀無紅疹、無糜爛或浸潤現象。近距離嗅聞患部,可聞到明顯且持續的刺鼻性體味。毛髮生長正常,無毛髮結節或異常附著物。無淋巴結腫大。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臭汗症與多汗症有何不同?

臭汗症 (L75.0) 主要指身體異味,源於頂漿腺分泌物經皮膚表面細菌分解產生。多汗症 (R61.x 或 L74.x) 則指過度出汗,不一定伴隨異味。兩者可同時存在,但診斷與治療重點不同。臭汗症的申報應著重於異味的客觀描述與治療反應。

申報 L75.0 臭汗症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

臭汗症主要以藥物治療及衛教為主。若因毛髮過多導致細菌滋生,可衛教病患自行修剪或刮除毛髮。若有繼發性細菌感染導致膿瘍,可參考 48007C (小膿瘍切開) 或 51004C (皮膚簡單切開或切除不縫合) 處理,但需病歷詳實記載感染證據以支持處置的必要性。

臭汗症治療多久未改善需考慮其他治療方式?

局部外用藥物治療通常在 2-4 週內可見初步效果。若經足夠療程 (例如 4-6 週) 的外用抗菌劑與止汗劑仍無顯著改善,且病患生活品質嚴重受影響,可考慮進一步評估,例如口服藥物 (如抗膽鹼藥物,若合併多汗) 或侵入性治療 (如肉毒桿菌素注射、微波熱能治療、手術切除頂漿腺等),但這些進階治療方式多屬自費項目。

皮膚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皮膚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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