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臭汗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皮膚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臭汗症與多汗症有何不同?
臭汗症 (L75.0) 主要指身體異味,源於頂漿腺分泌物經皮膚表面細菌分解產生。多汗症 (R61.x 或 L74.x) 則指過度出汗,不一定伴隨異味。兩者可同時存在,但診斷與治療重點不同。臭汗症的申報應著重於異味的客觀描述與治療反應。
申報 L75.0 臭汗症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
臭汗症主要以藥物治療及衛教為主。若因毛髮過多導致細菌滋生,可衛教病患自行修剪或刮除毛髮。若有繼發性細菌感染導致膿瘍,可參考 48007C (小膿瘍切開) 或 51004C (皮膚簡單切開或切除不縫合) 處理,但需病歷詳實記載感染證據以支持處置的必要性。
臭汗症治療多久未改善需考慮其他治療方式?
局部外用藥物治療通常在 2-4 週內可見初步效果。若經足夠療程 (例如 4-6 週) 的外用抗菌劑與止汗劑仍無顯著改善,且病患生活品質嚴重受影響,可考慮進一步評估,例如口服藥物 (如抗膽鹼藥物,若合併多汗) 或侵入性治療 (如肉毒桿菌素注射、微波熱能治療、手術切除頂漿腺等),但這些進階治療方式多屬自費項目。
皮膚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皮膚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