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94.2

肺功能異常

Abnormal pulmonary function test

胸腔科 · Pulmonology

ICD-10 · R94.2 胸腔科 症狀與檢查異常

ICD-10 診斷碼

代碼
R94.2
中文名稱
肺功能異常
英文名稱
Abnormal pulmonary function test
分類
症狀與檢查異常

肺功能異常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胸腔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R94.2(肺功能異常)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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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功能異常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王先生,55歲,主訴近三個月來活動時會喘,爬兩層樓梯就感到呼吸困難,偶有咳嗽,無發燒或胸痛,過去有20包年吸菸史,已戒菸五年。
O
理學檢查:呼吸音清,未聞及明顯喘鳴或囉音。肺功能檢查 (17004C) 報告顯示:FEV1/FVC 0.65 (預測值 0.75),FEV1 68% 預測值,FVC 85% 預測值。支氣管擴張劑試驗 (17006C) 後 FEV1 增加 100ml (7%),未達顯著可逆性。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肺功能異常 (R94.2) 如何與氣喘 (J45) 或慢性阻塞性肺病 (J44) 區別申報?

R94.2 肺功能異常屬於一種檢查結果的描述,適用於初步發現肺功能異常但尚未確立明確診斷,或作為特定肺部疾病的輔助診斷。若已根據臨床症狀、病史及肺功能檢查結果,明確診斷為氣喘 (J45) 或慢性阻塞性肺病 (J44),則應優先申報該特定疾病碼。R94.2 可作為次要診斷,以說明肺功能檢查的異常發現。

申報 R94.2 肺功能異常時,可搭配哪些常見的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與治療?

申報 R94.2 時,可搭配多種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流程。例如,肺功能檢查本身可申報 17004C 標準肺量測定 或 17007B 標準支氣管擴張劑試驗。若需進一步評估,可考慮 17009B 一氧化碳肺瀰散量測定 或 17019C 支氣管激發試驗。對於症狀評估,可搭配 17023B 六分鐘步行測試。這些處置代碼的申報需有明確的臨床適應症與病歷記錄支持。

肺功能異常的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降低 R94.2 肺功能異常核刪風險的關鍵在於詳實記錄。病歷應包含:患者的具體主訴 (如呼吸困難程度、咳嗽性質與頻率)、相關病史 (如吸菸史、職業暴露、過敏史)、理學檢查發現、肺功能檢查的具體數值與判讀結果 (例如阻塞性或限制性異常的程度)、鑑別診斷的考量、以及後續的診斷與治療計畫。每次回診應記錄症狀變化與治療反應,以支持連續就診的必要性。

胸腔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胸腔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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