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口咽癌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耳鼻喉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口咽癌在門診最常與哪些疾病混淆,如何鑑別?
口咽癌在門診可能與慢性扁桃腺炎、扁桃腺周圍膿瘍、口咽部良性腫瘤或潰瘍、甚至胃食道逆流引起的咽喉炎混淆。鑑別重點在於病灶的持續性、單側性、質地硬度、是否伴隨頸部淋巴結腫大、體重減輕等惡性特徵。間接喉鏡或鼻咽鏡檢查 (28002C) 可協助初步評估,最終需依賴病理切片確診。
申報口咽癌 (C10.9) 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或追蹤?
申報 C10.9 時,可搭配頭頸部軟組織超音波 (19012C) 評估頸部淋巴結或腫塊,鼻咽鏡 (28002C) 檢查口咽部病灶,以及後續的病理切片相關處置。追蹤期間,若有局部症狀,可參考耳鼻喉局部治療 (54019C 膿/痂皮取出或抽吸、54027C 傷口處置及換藥)。
口咽癌患者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口咽癌患者的病歷記錄應詳述病灶的具體位置、大小、形態、顏色、質地、邊緣狀況,以及是否有潰瘍、出血、浸潤等惡性特徵。同時,需記錄頸部淋巴結的觸診結果,並註明是否有菸酒檳榔史。若有進行內視鏡檢查,需附上影像或手繪圖。診斷依據應明確指向病理切片結果或轉介至醫學中心進行確診的安排。這些詳實記錄可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或過於簡略) 和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等核刪。
耳鼻喉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耳鼻喉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